学生管理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7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奖学金评定结束后,进行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干部”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要求

(一)“三好学生”

1.本学年内(两学期)学习成绩均居本班前1/3,且本学年获得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

2.本学年内无考试作弊、重大违纪事件;

3.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全班人数的20%

4.学生手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三好学生标兵”

1.本学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2.本学年获得一等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并且全年P累计≥85分(或GPA≥4.0);

3.学生手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优秀班干部”

1.每班评选一名“优秀班干部”;

2.本学年获得学习成绩奖学金或符合学生手册第三项第四款规定的,成绩可放宽至班级前50%;

3.本学年内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无考试作弊、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4.学生手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送要求

1.各学院以学生班为单位进行“三好学生”的评比,按照评选条件以学院为单位推荐并填写“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干部”申报表以及相关申报汇总表,评选和推荐完毕后,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2.报送材料(电子和纸质版,一式一份):《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申报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干部”申报表》以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干部”申报汇总表》。

3.相关电子版表格请于2018年1023日16:00前发至xsc89631719@163.com,纸质版表格经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25号楼101)。

 

 

 

 

学生工作部(处 )

                                                 2018年9月25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申报表.doc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doc

附件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4: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干部”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