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评选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1-03浏览次数:26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在籍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学生自然班班集体(不含2017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分配名额:

     各院(部)分配名额见附件1。

、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优秀学生候选人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本专科(高职)学生2017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条件如下: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思想活跃、有创新精神,热心社会工作,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处处以身作则,并能带领同学们积极响应,能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绩。

2.学习成绩名次一般居全班中游以上(工作特别突出者成绩可适当放宽,但最近一年中必修课、选修课需一次性通过,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过去一年至少获一次学习成绩奖学金和素质拓展奖学金。

3.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条件如下: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凝聚力强,能发挥班级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活动。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2017获得过学校“优良学风标兵班”荣誉称号。

、评选要求:

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各二级学院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报时间:

1.各学院(部)将填写好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3、4,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同时报送),《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5、6、7,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山东省优秀学生、先进班级候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20183815:00前,报送至教育管理科(25号公寓101),空表可从学生工作群共享中下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c_jyglk@163.com

2.以上材料需按时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联系电话:89631719。

、评选公示

学生处将上报材料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空缺名额所在学院不再进行递补。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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