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将在学年奖学金评定结束后,进行2017-2018第一、二学期“优良学风班”,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
一、优良学风班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班的比例为学院自然班班级数的15%;
2.班级学期内无考试作弊、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不及格率不高于本学院或本年级平均水平;
4.学生手册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要求
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参评“优良学风标兵班”。
三、报送要求
1.各学院负责申请班级的审核、初评工作,初评完毕后,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指导委员会审批;
2.“优良学风班”涉及两个学期,需分别评比、报送。报送材料如下(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推荐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推荐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推荐汇总表》以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标兵班”推荐汇总表》;
3.相关电子版表格请于2018年10月23日16:00前发至xsc89631719@163.com,纸质版表格经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25号楼101)。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推荐表.docx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推荐表.docx
附件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标兵班”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