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评选2022年度
“本科生校园十佳、百优学生”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菏泽校区(分院):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校(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拼搏精神,营造学生主体学习、主动学习、自主成才、优质就业的良好校园氛围,扎实推进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院)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校园十佳、百优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学习成绩优秀,需曾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在校期间各学期学习成绩名次均居班级前25%(含);所有必修(含限选)课考试必须一次通过。
(三)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学业规划,有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具有强烈的主动学习、自主成才、优质就业的意识。
(四)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五)近两学期,所在宿舍的公寓检查成绩均应在C级及以上。
(六)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若曾受纪律处分(包括通报批评),处分解除需满一年。
(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符合以上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曾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
2.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有关科技活动中表现优异。
3.在学习、社会工作、见义勇为、创新创业、自立自强等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
三、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
各学部(学院)、菏泽校区(分院)按照评选条件,根据附件的规定名额上限推荐“本科生校园十佳、百优学生”候选人。
2.资格审查
学生处对候选人评选材料和评选资格进行审核。
3.“本科生校园十佳、百优学生”评选
组成专家评委会,结合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学业成绩、现场展示等综合情况对全部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不再递补。相关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本科生校园百优学生”荣誉称号。“本科生校园十佳学生”在“本科生校园百优学生”中产生,经过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产生10名初步人选,相关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本科生校园十佳学生”荣誉称号。
四、上报要求
1.需报送材料包括《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1年度“本科生校园十佳、百优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电子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校园十佳百优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2.“本科生校园十佳”候选人需上交各种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自入校以来全部课程成绩单等。
3.相关电子版表格及材料请于5月24日16:00前将发送至邮箱xsc89631719@163.com,纸质版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25号楼111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17日
各学部、学院、菏泽校区(分院)本科生“校园十佳、百优学生”
名额分配
学部(学院)、菏泽校区 | 校园十佳推荐名额 | 校园百优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部 | 1 | 8 |
轻工学部 | 1 | 5 |
机械工程学部 | 1 | 8 |
电子电气与控制学部 | 1 | 10 |
生物工程学部 | 1 | 4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部 | 1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部 | 1 | 3 |
化学与制药学部 | 1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 | 1 | 5 |
数学与人工智能学部 | 1 | 5 |
光电科学与技术学部 | 1 | 2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部 | 1 | 1 |
海洋技术科学学部 | 1 | 1 |
经济与管理学部 | 1 | 14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8 |
政法学院 | 1 | 3 |
外国语学院 | 1 | 4 |
体育与音乐学院 | 1 | 1 |
基辅学院 | 1 | 2 |
菏泽校区 | 1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