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齐鲁工大鲁科院学函字〔2023〕41号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菏泽校区(分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将在学年奖学金评定结束后,
进行2022-2023第一、二学期“优良学风班”,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良学风班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班的比例为本单位自然班班级数的15%;
2.班级学期内无考试作弊、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不及格率不高于本学院或本年级平均水平;
4.学生手册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要求
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参评“优良学风标兵班”。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负责申请班级的审核、初评工作,初评完毕后,须在全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2.“优良学风班”涉及两个学期,需分别评比、报送。报送材料如下(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2023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推荐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2023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推荐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推荐汇总表》以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标兵班”推荐汇总表》;
3.相关电子版表格请于2023年10月11日16:00前发至xsc89631719@163.com,纸质版表格经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学生处综合服务大厅(25号楼109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2023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推荐表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2023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推荐表
附件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推荐汇总表
附件4: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标兵班”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