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2)

1.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齐鲁工业大学教职工调出审批表》(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处下载),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人事科,同时附上拟调入单位《商调函》。

2.学校研究同意后,凭对方单位或其上级主管人社部门调动函到人事科领取“离校手续通知单”,办理以下手续:

人事处:办理工资关系、社保关系转移,培养费、安家费等结算;

组织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教务处:办理教学、教研等转结手续;

科技(社科)处:办理科研项目转结手续;

计财处:办理销借款手续、公积金转移手续;

工会:办理工会会员手续;

后勤管理处:办理房产、水电等手续;

资产管理处:办理学校资产的退还手续;

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关系等手续;

图书馆:办理退还借书证等;

档案馆: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校医院:办理医疗、计生手续;

网络信息中心:办理退还校园一卡通、OA系统、办公邮箱等;

所在单位:办理工作的交接手续。

3.在上述职能部门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手续通知单”交回人事科,领取行政关系介绍信,并通知档案馆寄发人事档案。

齐鲁工业大学教职工调出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