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齐鲁工业大学评选优秀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学业规划,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3.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活动,生活健康,无不良嗜好。
4.热爱学校、班级,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能力和较高的威信。
其中,优秀研究生需符合前三条,优秀研究生干部需四条均符合。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学习满一年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连续任职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
3.应届毕业生、延期毕业、2018级新生、休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在评选范围内。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
1.优秀研究生每年11月评选,评选工作结合研究生上一学年综合表现进行。
2.结合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等考核结果,确定候选名单。
3.经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所在学院审核确定后的候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
4.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10%。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优秀研究生干部每年11月评选,评选工作结合研究生干部上一学年工作考核成绩进行。
2.经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干部个人申请、学院评议确定后的候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
3.研究生干部的评选,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每40名研究生可推选一名优秀研究生干部,依此类推。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分配的比例、名额(附件1)进行评选,选出真正优秀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干部。
2.报送材料
(1)《2017-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2)评选工作的评审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评选程序、公示名单、公示时间,最后附主管领导手写签名,加盖学院公章。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其中纸质版材料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报送时间
11月22日15:00前电子版发送至zzzx@qlu.edu.cn,纸质版报送至25#112室助学管理中心。
4.各研究所、计算中心等单位的研究生,在原托管学院参评。
5.材料要求
(1)请严格按照汇总表sheet2“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2)所有签名的地方需手动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或代签。
附件:
1.2017-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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